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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副局長邱潤華一行四人為本會介紹“澳門監造”“澳門監製”“澳門設計”標誌管理辦法及進行諮詢,得到澳門廠商聯合會會長崔煜林,理事長馮信堅的熱情接待。

邱潤華在會上就《“澳門監造”“澳門監製”及“澳門設計”標誌管理辦法(暫行)》向本會介紹,該辦法只適用於在合作區生產的經澳門審批和註冊的中醫藥產品、食品及保健食品,且加工增值達百分之三十及以上,並規定使用標誌的合作區企業,其投資人中應當有澳門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或者在澳門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並且持股比例合計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符合上述規定的企業欲申請標誌,可向澳質品牌促進中心申請,經評審通後方可使。如某些產品確定未能在合作區生產的,經澳質品牌促進中心評估後,再由合作區商事服務局批準後,相關產品在珠海生產的可適用本辦法。

在會上有會員提出“澳門監造”及“澳門監製”這兩個標誌望落較為相似,消費者未必了解其中有何不同,建議是否可以更改字眼,如“澳門監造”改為“澳門企業製造”等。邱潤華回應表示由於此辦法由中央推出,只能加大在未來宣傳上的工作。會上亦有不少會員就此辦法展開進行熱烈的討論。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出席代表還有市場監管處高級行政專員余潤德,珠海大橫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研究院工作人員穆文鵬及彭楚。本會出席的代表還有副理事長黃若禮、梁炎華、馮文滔、郭張蘇珊,常務理事鄧君方、盧寶蘭、李芷琪,理事莊麗晶、謝君、秦裕然、張樂祈及4間會員企業等。